提问

最高院对代表提出的有关国有企业破产问题的答复

大律师网 2016-06-06    人已阅读
导读:各地市在操作破产工作中,与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长年亏损、确已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依法破产。但是,涉及到部分股份制银行的债务时,破产工作无法进行,原因是,最高法院1997年3
各地市在操作破产工作中,与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长年亏损、确已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依法破产。但是,涉及到部分股份制银行的债务时,破产工作无法进行,原因是,最高法院1997年3月6日下发的《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