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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危险方式杀人案件性质

大律师网 2016-06-08    人已阅读
导读:一、理论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新刑法没有修改旧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和
一、理论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新刑法没有修改旧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因此,刑法理论关于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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