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6-07-09    人已阅读
导读:国税函[2001]519号 2001-07-03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四川、河南、陕西、江苏、湖南、广东、山东、安徽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是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
国税函[2001]519号 2001-07-03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四川、河南、陕西、江苏、湖南、广东、山东、安徽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是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