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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探究

大律师网 2016-07-18    人已阅读
导读:一、法人、法人人格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法人(juristic person)并不是罗马法所创造的词汇,它们是后人在研究中对罗马法中对近于法人一类事例加以汇列而使用的词汇,大意就是指以财团或者自然人之集合体在法律上享有权
一、法人、法人人格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法人(juristic person)并不是罗马法所创造的词汇,它们是后人在研究中对罗马法中对近于法人一类事例加以汇列而使用的词汇,大意就是指以财团或者自然人之集合体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1罗马法中一些非自然人如纳入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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