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民政部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处理意见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6-07-26
人已阅读
导读:
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近来发现,有的国家驻香港领事馆为其在香港居住的公民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与我内地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对于此种证件经与外交部领事司研究,今后凡各国驻港领事馆出具的婚姻状
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近来发现,有的国家驻香港领事馆为其在香港居住的公民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与我内地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对于此种证件经与外交部领事司研究,今后凡各国驻港领事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必须经该国驻华使馆加签确认后方为有效。特此告知。 1984年11月1日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民政部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处理意见的通知
2016-07-26
公司破产债权人会议
2016-07-26
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用)
2016-07-26
因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
2016-07-26
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通知
2016-07-26
余某犯抢劫罪一案刑事二审裁定书
2016-07-26
东营经济开发区潜水泵、清污机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2016-07-26
交通事故认定书何时下达
2016-07-26
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2016-07-26
从一起交通肇事案看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补偿被害人制度
2016-07-26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程序
2016-07-26
死缓可以保外就医么
2016-07-26
注册
登录
律师加盟
法规条例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律师注册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