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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预告】亚运场馆安检设备租赁项目

大律师网 2016-07-28    人已阅读
导读:广州市中心采购信息预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拟就“亚运场馆安检设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就采购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一、
广州市中心采购信息预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拟就“亚运场馆安检设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就采购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租赁期:亚运会租赁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亚残运会租赁期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9日。亚运会、亚残运会驻地安检设备租赁期分别按租期延长7日。
(二)设备集结期:所有租赁设备于2010年8月31日前运抵广州,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集结、、待安装。
(三)各包租赁的设备、数量及最高限价:




包号

名称

租赁设备及数量

最高限价


包1

人检类安检设备

安检门926台、大型X射线机156台、中型X射线机225台、小型X射线机96台、手持金属物探测器2500台、鞋底检查仪34台。

7583.5万元


包2

物检类安检设备

自动视频车底检查系统114套、便携式视频车底检查镜120台、便携式车底检查镜120台、红外伸缩观察镜60台、光学天棚检查镜45台、柔性纤维内窥镜30台。

1401万元


包3

探测类安检设备

便携式炸药探测器34台、液体检查仪23台、非线性节点探测器30台。

1121万元


包4

防排爆类安检设备

牵引式排爆罐53台、固定式排爆罐182台、防爆毯(带防爆围栏)182套、阻车器180台。

656.5万元
注: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四)详细的采购需求书请在本预告网页内下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其中包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其投标金额,其它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投标人必须为租赁设备生产厂家或有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指定的中国大陆地区总)正式授权的针对本次租赁项目供货与技术保障服务的证明文件。
(三)包1中提供的X光机设备必须获取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三、递交意见要求

(一)递交时间: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7日(办公时间内)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意见形式:供应商可将书面意见按下列地址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向本中心提交(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本中心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其中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以上资料不作为质疑依据。
(五)有关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留意本中心网站公告。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 邮编:510175
网址: www.gzgp.org
采购项目联系:(020) 22330232 潘小姐 传真:(020) 22330269-23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采购中心位置图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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