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已于去年正式启用企业数据库查询计算机系统。该系统启用后,海关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可直接通过系统查询和确定企业的真实性,进一步严密了海关对报关企业的监管。为简化海关操作,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日前决定简化异地报关年审手续:
一、企业在主管海关年审后到备案地海关年审时,无需到主管地海关办理关封,可持备案地海关核发的《报关备案证书》(有备案的,应同时持已经主管海关年审的报关员证)到备案地海关年审。
二、企业首次办理异地报关备案手续或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的,仍按现行办法到主管海关办理关封后,到备案地海关办理异地备案或年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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