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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亚破产清算组主体违反《破产法》破产清算报告

大律师网 2016-08-03    人已阅读
导读: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规定,北亚的破产清算(qingsuan)组成员与北亚破产案形成了利害关系,破产清算(qingsuan)组主体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规定,北亚的破产清算(qingsuan)组成员与北亚破产案形成了利害关系,破产清算(qingsuan)组主体不合法。北亚清算组组长陈京生,小组成员王生、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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