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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

大律师网 2016-08-06    人已阅读
导读:渝府令第167号 《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2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二○○四年四月七日 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
渝府令第167号 《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2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二○○四年四月七日 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营性国有产权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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