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ZF44038320100005
工 程 名 称: 宝安区区内主干道人行天桥工程施工图审查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
公 告 时 间:2010年6月1日09:00时 至 2010年6月7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35.0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
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修改或补充设计(如有)的全部图纸、计算资料等文件的技术审查服务。
招 标 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联 系 人: 罗志强
联 系 电 话:82787149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黄振扬
联 系 电 话: 28167872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深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上一年度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具有广东省建设厅认定的一类市政(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核验;
4、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核验;
5、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
6、提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温馨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
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
“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以联合体形
式投标的,须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办理指纹采集,操作办法同上。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www.szjsjy.com.cn)
“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3、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人提交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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