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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质量有问题维修遇阻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16-10-14    人已阅读
导读:产品是为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生产的,无论这种需要是明确的需要还是隐含的需要,都必须充分地考虑。同样重要的是,产品明确用于销售的,只有具备适用性,具有满足消费者需要的质量特性,才会为消费者所接受,才会进入市

产品是为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生产的,无论这种需要是明确的需要还是隐含的需要,都必须充分地考虑。同样重要的是,产品明确用于销售的,只有具备适用性,具有满足消费者需要的质量特性,才会为消费者所接受,才会进入市场。

法律咨询:电子产品质量有问题维修遇阻怎么办

购机时间:2010年3月15日

维修时间:

2010年6月,领机时间15天后

2010年9月15日,领机时间经多次致电催问后定于10月11日。

保修登记时,销售员说不用携带电池保修,说明书标明电池保证期为6个月。

结果:被告知电池膨胀报废,维修单、收据丢失(销售方导致),拒绝领机,咨询解决办法。

律师回答:

你应搜集相应的有力证据 与对方协商 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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