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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大律师网 2016-10-17    人已阅读
导读:【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

【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人身损害推荐律师:单正宏律师

单正宏律师,民商法、刑事辩护资深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单正宏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来办理了数百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分析案件准确到位,帮助当事人策划诉讼案件,找到经济、有效的解决办法,同时如实告知诉讼风险,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当事人的一致信赖和高度赞誉,被老百信誉为‘仰不愧于天,俯不诈于民’的优秀律师,所办案件曾受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齐齐哈尔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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