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残疾辅助器具费概念

大律师网 2016-10-22    人已阅读
导读:残疾辅助器具费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

残疾辅助器具费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注:“自助器具”主要包括:

1、肢残者用的支辅器,假肢及其零部件,假眼、假鼻、内脏拖带、矫形器、矫形鞋、非机动助行器、代步工具、生活自助具、特殊卫生用品;

2、视力残疾者使用的盲杖、导盲镜、助视器、盲人阅读器;

3、语言、听力残疾者使用的语言训练器、助听器;

4、智力残疾者使用的行为训练器、生活能力训练用品。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