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消费者是那些购买、使用、持有、处理产品或服务的个人”。197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届年会上,将“消费者”定义为“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成员”。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将“消费者”定义为“使用、取得、定作或者具有取得或定作商品(工作、劳务)的意图以供个人生活需要的公民。
法律咨询:房子不让装修合法吗
您好,我的房子是今年一月份付的首付,办得按揭。当时合同写的是今年4月交房,那的售楼员也说只要交再交2200的水电接驳费就可以拿钥匙装修了。现在已经9月了,可是他们说房子的按揭还没下来,不让装修,请问这样合理吗
律师回答:
这要看你们当初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要看到书面的材料,才能具体的回答!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