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关于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使各投标单位能方便、及时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特制订本操作办法。
一、投标保证金的受理单位与时间
1、8月1日以后发售招标文件的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
2、户名: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及开户银行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财务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与程序
1、提交方式: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网上支付。
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网上支付的付款人必须是投标人。
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至少需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进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
2、银行本票提交程序
银行本票经银行确认后,即可由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及收据。
3、采用转帐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网上支付方式提交程序
(1)由投标人银行主动汇款,投标人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可致电交易中心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如保证金确认到帐后,投标人可凭已方银行受理回单到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及收据。
(2)由交易中心委托银行收款,经银行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方可开具《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及收据,投标人可通过电话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
三、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与程序
1、退还方式:由交易中心按原银行帐号返还;
2、未中标人凭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收据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后,凭《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收据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一式三份,一份为投标人留存联作退还凭证,一份为招标人留存联作提交保证金的证明,一份为交易中心留存联。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均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3、托管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00,下午15:30
4、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0510-82767694
5、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510-8276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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