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的效力的不同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
法律咨询:关于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的效力的不同
律师解答:明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
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必须对保险车辆妥善保管、使用、保养,使之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默示保证:习惯上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应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合同中。
如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
①保险的船舶必须有适航的能力;
②按照设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
③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
默示保证和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