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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旅游购物行为

大律师网 2016-12-03    人已阅读
导读:【购物纠纷】如何规范旅游购物行为 1、 建立导游执业的基本保障制度,给予导游人员保障,解决导游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 旅行社、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导游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办理必要的社

【购物纠纷】如何规范旅游购物行为

1、 建立导游执业的基本保障制度,给予导游人员保障,解决导游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

旅行社、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导游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办理必要的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其基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努力改善导游的执业环境和工作条件。具体来说,旅行社与专职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应按月给予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保底工资,并由旅行社办理养老、失业、医疗、意外伤害等“三金一保”;对于兼职导游,聘用旅行社在支付给兼职导游员的劳动报酬中,除每天不得低于所在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外,还必须按比例支付给兼职导游员交纳“三金一保”的费用;不管是专职导游还是兼职导游,都必须实行“一团一保”制(导游每接一个团,旅行社必须为带团导游上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切实维护和保障导游人员的人身安全。只有解决了导游人员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增强导游人员的职业归属感,他才有可能能一心一意提供优质服务,全心全意的提供导游讲解与导游服务,珍惜现在的职业与工作成就,而不是挖空心思尽量缩短游览时间,增加购物点去赚钱,做一些有违职业道德的事。

2、 提供更多满足游客需要的、质价相符的购物点,提高游客的购物信心。

游客之所以由充满希望的想去买旅游商品到望而却步,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旅游者对导游介绍的旅游购物点商品的不信任。新闻媒体对大量游客投诉的报道,亲朋好友的叙述,旅游购物点大量价高质低商品的充斥,让精明的旅游者对这些产品根本不敢靠近,尤其是那些标价不菲的商品。旅游商品不仅不能成为游客美好回忆,反而成了日后让游客反感的鸡肋,如此购物,谁敢苟同因此,加强对旅游购物点商品的调查,查处旅游购物点随意标价的现象,提供顾客需要的、能反映地方特色的、有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旅游商品,相信一定会让游客重拾旅游购物的信心。

3、 通过研发更多更新的有特色的旅游商品吸引旅游者,满足旅游者的购物欲望。

通过研究发现,旅游者购物行为有随意性、仓促性和从中性的特点。因此,在有限的旅游时间内,旅游者对造型独特、包装精美、陈列醒目、服务良好的旅游商品往往会情有独钟,会吸引旅游者的眼球及引起大家的购物欲望。反观当今的旅游商品市场,反复的去喝茶、重复的去某某药店买药、一定要去买珠宝等等,这些已经让许多对旅游环节非常熟悉的游客非常反感,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了新鲜感,并产生了反感,试问,怎么还有购物的欲望因此要多在旅游商品的开发上下功夫,多开发那些新奇特,同时又不失实用性与艺术性,方便实惠的旅游商品,满足大众旅游时代的旅游者的需要。

4、 旅游监管机构加强监管规范力度。旅游局要切实从改善整个导游的工作环境出发,切实想方设法来改善导游的基本薪资水平和相关福利,规范旅行社竞争机制,严厉打击强迫购物、威胁购物之事,对不法商家进行严处。使导游能够踏踏实实的去做好自己职责内应该做的,减少购物纠纷与冲突,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购物环境。

良好购物环境的构造,需要政府、旅行社、导游、各大商家联合起来,共同构建。只有严厉打击歪风邪气,树立诚信经营、顾客至上的经营正气,才能真正的维护旅游购物,树立游客的购物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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