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门槛大幅提高。 保监会下发了“《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外国保险机构持续经营20年以上方能提出设立申请。《征求意见稿》对已经实行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做出了多处修改,其中最重大的改动是对外国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代表处做出了经营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