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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6-12-06    人已阅读
导读:陕西省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14129元x20年==282580元; 2、农村居民:3438元x20年==68760元; 二、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4129元x20年==282580元; 二级伤残为282580元

陕西省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14129元x20年==282580元;

2、农村居民:3438元x20年==68760元;

二、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4129元x20年==282580元;

二级伤残为282580元x90%==254322元;

三级伤残为282580元x80%==226064元;

四级伤残为282580元x70%==197806元;

五级伤残为282580元x60%==169548元;

六级伤残为282580元x50%==14129元;

七级伤残为282580元x40%==114320元;

八级伤残为282580元x30%==84774元;

九级伤残为282580元x20%==56516元;

十级伤残为282580元x10%==2825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3438元x20年==68760元;

二级伤残为68760元x90%==61803元;

三级伤残为68760元x80%==54936元;

四级伤残为68760元x70%==48132元;

五级伤残为68760元x60%==41256元;

六级伤残为68760元x50%==34380元;

七级伤残为68760元x40%==27504元;

八级伤残为68760元x30%==20628元;

九级伤残为68760元x20%==13752元;

十级伤残为68760元x10%==3438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0706元xx==元。

2、农村居民:3349元xx==元。

四、丧葬费:

30293元÷12个月x6个月==15146.50元。

附: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09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2010年3月3日

2009年极不平常,我省经济经历了最为艰难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多重冲击和严峻挑战,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揽子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全力以赴保增长,经济形势整体回升向好,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9元,比上年增加1271元,增长9.9%;人均消费支出10706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92平方米,居住设施不断完善。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38元,比上年增加302元,增长9.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49元,比上年增长12.4%。农村竣工住宅面积1894.10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5.5%。

全年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1027.74亿元,比上年增加155.92亿元,增长17.9%。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293元,增长16.8%。

注: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水果产量包括果用瓜,园林水果产量为果业统计监测结果;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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