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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部分指标上调

大律师网 2016-12-09    人已阅读
导读:上海市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部分指标上调 据悉,2010年1月22日,上海市统计局发布了《2009年上海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简介》。其中“七、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就业形势逐步稳定” 中称:“据抽样调查,全年城市居民家庭

上海市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部分指标上调

据悉,2010年1月22日,上海市统计局发布了《2009年上海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简介》。其中“七、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就业形势逐步稳定” 中称:“据抽样调查,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4元,增长8.2%……”。据此,2010年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部分指标相应上调,具体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及以下:576,760元;

61—75周岁:28,838元x年限;

75周岁以上:144,190元;

农村居民:

60周岁及以下:246,480元;

61—75周岁:12,324元x年限;

75周岁以上:61,620元。

二、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28,838元x年限x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12,324元x年限x伤残等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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