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大律师网 2016-12-24    人已阅读
导读: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为了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为了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 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 美元。

  第四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上述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 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第五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加投资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额的比例 ,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参照本规定执 行。

  第七条 香港、澳门及台湾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举办的企业 ,其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适用本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