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保证书】关于机关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的通知
为支持2008年北京奥运会顺利举行和滨海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落实市安委会的要求,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管委会要求各单位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交通安全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让机关驾驶员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驾驶员队伍,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任何交通违法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特印发《交通安全保证书》,各单位须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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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管 理 委 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经济技术开发区
津开办发〔2008〕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2008年北京奥运会顺利举行和滨海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落实市安委会的要求,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管委会要求各单位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交通安全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让机关驾驶员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驾驶员队伍,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任何交通违法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特印发《交通安全保证书》,各单位须遵照执行。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专职驾驶员要在回执上签字,并将回执于5月26日前送交委办车务科留存。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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