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

大律师网 2017-02-02    人已阅读
导读:【营养费】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 在哪些情况下,受害人需要额外增加营养法官并不具备医学知识,对受害人伤后或器官功能障碍后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不可能从医学角度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但如

【营养费】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

在哪些情况下,受害人需要额外增加营养法官并不具备医学知识,对受害人伤后或器官功能障碍后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不可能从医学角度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但如果掌握一些常见的需要额外增加营养的伤情和伤残情况,自由裁量时就能做到心中有数,再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及质证意见,就能比较准确作出认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供法官审理时参考:

㈠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

㈡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㈢、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㈣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㈤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㈥较大面积烧伤者。

律师推荐:倪泽仁 北京 倪泽仁律师 13801109012 1993年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执教,培训全国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在职高级检察官,并先后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部主任、教务处处长。2001年至2003年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担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主管批捕、起诉的副检察长。 倪泽仁律师1981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兼职从业20余年来主要办理全国各地重大刑事案件,足迹踏遍21个省、市、自治区。由于其具有培训全国高级检察官的工作背景和从事刑事法律教学的专业履历以及在律师业界刑事辩护的区域影响,刑事案件办理数量始终占据业务之首,被媒体誉为“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