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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展股指期货市场的经验

大律师网 2017-02-12    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股指期货保证金】韩国发展股指期货市场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韩国发展股指期货市场大体上有四个步骤: 第一,发展股指期货的准备阶段。在80年代中期,韩国证券交易所(KSE)就已经开始探讨建立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可
【我国股指期货保证金】韩国发展股指期货市场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韩国发展股指期货市场大体上有四个步骤:

第一,发展股指期货的准备阶段。在80年代中期,韩国证券交易所(KSE)就已经开始探讨建立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可能性。1989年早期的时候,韩国综合股票价格指数(KOSPI,Korea Composite Stock Price Index)第一次达到了1000点,但不久以后股指开始下跌。由于市场更具波动性,需要一个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KSE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研究金融市场是否已经具备条件推出交易所上市的金融衍生品。委员会按照市场规模、价格波动性、避险需求、标准化要求以及市场自由化程度对长期和短期利率、汇率和股指进行了研究,认为股指期货最接近于所必需满足的条件。同时,委员会对推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的可能性进行了研究,认为期货的价格对于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更为敏感,且交易成本较低,同时期货的初始保证金、维持保证金以及逐日盯市的制度安排更有利于风险控制,委员会决定在推出股票衍生品方面按照先推出股指期货,然后再推出股指期权以及个股期权的顺序进行。

第二,制定股指期货市场的政策。在确定了首先推出股指期货以后,委员会开始着手确立制定股指期货市场的基本指导政策。委员会认为,股票、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共同组成了一个市场,他们通过价格发现机制、市场参与者和交易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即基础现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并不是两个分离的、不同的市场,而是一个市场。因此,KSE在确立指导原则时,优先考虑的是最大限度降低期货市场可能对于基础现货市场的负面作用。同时也强调期货期权市场的运作与基础现货市场的运作保持连续性和协调性,使制度框架符合国际惯例。所以,交易交割规则也参照了基础现货市场规则的制定。

第三,确立股指期货市场的投资原则。在市场的参与方面,则确立了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原则。同时逐步取消外资参与KOSPI200指数期货交易的限制,对外国投资者全面放开股指期货的交易。韩国于1992年1月开始允许外国投资者直接购买股票,但外资持有韩国上市公司股权总额不得超过10%,1995年7月扩大至15%,到96年底时,外资已经持有占市值13%的股份,逐步放开对国外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限制,对于稳定外资信心、稳定股市以及增强KSE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都起到了推动作用。

第四,实施稳定市场措施。KSE同时建立了一些即时的稳定措施以保证衍生品市场和基础现货市场的稳定运作。将期货合约的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在了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5%。同时由于引用了新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可以对于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基础上波动5%或者更多,并波动持续时间超过1分钟以上的期货交易,自动停止交易五分钟,即引入了所谓的“断路器”机制。这样可以对期货市场予以实时监控,从而减少市场剧烈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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