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方正电子的指控,佳萌公司并不认同。佳萌公司在答辩时称,方正电子作为字库企业的龙头,其字库和排版软件占有国内市场较大份额,如果完全按照方正电子的所谓经营策略,那么其他同类企业将永远被其压制,这是不合理的。
佳萌公司指出,方正字库使用国标码和748码两种代码对汉字进行编码,其中748码是封闭编码。只有方正电子了解编码和字的对应关系。如果用户在排版时使用了方正电子的前端显示字库,不安装其后端发排字库则有些字体无法输出。佳萌公司最初开发销售的佳萌RIP软件安装或随机附送了正版购买的方正前端字库,前后端字库的字型一致,并没有侵犯方正电子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后期因仍有部分特殊字体无法获得748码而不能输出,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自行开发的3.2.6版本的佳萌软件确实使用了方正电子的后端字库内容,使用的目的在于以此使得在前端显示时采用方正字库的内容能够顺利输出。
佳萌公司认为,方正电子通过后端字库对佳萌RIP软件进行控制的行为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同类型发排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以达到垄断目的。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方正电子自行研制的计算机字体及对应的字库软件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文字数字化表现形式的集合。方正电子将字体经过设计,形成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由统一风格和笔形规范构成的整体字库内容,在此过程中包含了智力创作。涉案字体字库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特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佳萌公司所称方正电子占有较大份额的发排软件市场,以不对外公开的748码对字库进行编码,不对外销售后端字库等方式,限制其他同类型发排软件竞争的情节,因方正电子在诉讼中明确上述问题存在通过其他方式下载解决,或选择使用其他字库等替代方案,故佳萌公司的上述辩解意见不能抵销其侵权性质。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