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下劳动债权清偿的过渡措施
1.清偿顺序的过渡措施
新《企业破产法》第132条对“劳动债权”清偿的问题采取了二元化做法,进行切割处理。也就是说,破产法公布前的劳动债权绝对优先受偿,而破产法公布之后的劳动债权则没有这样的优先权了,一般会在有担保债权之后受偿。
2.政策性破产问题的处理
新《企业破产法》第132条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这样,此类企业的职工据此依然可以享受到政策性破产的特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