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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美大学2009-2010

大律师网 2017-02-26    人已阅读
导读:【施工用电保证书】关于集美大学2009-2010学年防火安全保证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9年福建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集美大学消

【施工用电保证书】关于集美大学2009-2010学年防火安全保证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9年福建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集美大学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各项消防工作,严防发生火灾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集美大学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保证书》,由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领导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消防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火重点单位要制定每学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学年工作总结。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义务消防队或义务消防员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完善逐级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切实作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火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合适场合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教育师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毁坏;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点蜡烛;严禁未经批准的明火作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烟区吸烟;等等。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校119消防培训、高层学生公寓自救逃生演练等培训演练活动,各单位也应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适当的培训演练活动,使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尤其是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及临时工能“二知三会”:即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用灭火器、会疏散自救。

三、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努力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消防规定,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保卫处消防科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牵头组织或指定人员做好如下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防火规章制度和消防档案。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要建立健全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明示,并经常组织检查落实。要建立专项的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将各项安全工作材料及时归档。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开学初、学期末、节假日前都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校部大楼电梯、食堂的油炉、煤气、建筑或装修工程的易燃材料、违章用电、电焊设施、电机供电,各类仓库、厨房餐厅、各类机房、电教室、模拟室、档案室、报告厅、图书馆、体育场馆、教学大楼实验室、网络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医疗中心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检查时要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处于适用状态,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违规使用电器,是否有私拉电线等。对一些特别重要的部位(如高层建筑的消防总控室)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时要勤检查、勤记录,下班前要拉闸断电,切断火源和电源,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切断电源、火源、气源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本单位不能整改的,要报告保卫处消防科。安全检查时要做好记录,火灾隐患整改或消除后,负责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做记录,并签字确认后存档。

3、凡要在公共聚集场所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的,应按《集美大学大型公共活动申报表》的规定进行报批,并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保证情况紧急时时人员能够及时疏散,及时逃生。

4、要加强对火源、电源、气源的管理,严格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机房、实验室等场所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生产、科研、生活用的明火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措施。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必须执行《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规定》。应采取措施解决电线路、用水管道的安装、维修和消防水源不畅问题。对从事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等专项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5、基建处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必须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验收时要通知消防人员参加。任何单位的二次装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基建部门要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并将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书复印件呈送保卫处消防科存档备案。有关职能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加强灭火演练工作。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演练活动,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适当的消防培训演练活动,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灭火救助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集美大学消防工作管理条例》(集大保[2004]3号)第四节第十四--第十七条规定的灭火工作预案进行。若火灾情势严重,要依据《集美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集大委综[2006]3号)附件4——集美大学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的规定执行。

四、附则

1、对防火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由学校给予表彰;对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处理;对在消防工作中负有责任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处理。

2、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由保证单位和校综治办各存一份。本保证书自保证单位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负责人若变动的,要办理交接手续,接任者是新的保证人,要继续履行上述职责,变动单位要将变动情况及时报到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保证单位:

书记(学院):

院长(部长、处长、馆长、主任、经理等):

200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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