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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损害民事起诉状

大律师网 2017-03-05    人已阅读
导读:学生人身损害民事起诉状 作者:律师董斌 起诉状 原告:刘**,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南昌市*****。 法定代理人:刘**,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南昌市*****。 被告:熊**,男,汉族,19**年**月**

学生人身损害民事起诉状

作者:律师董斌

起诉状

原告:刘**,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南昌市*****。

法定代理人:刘**,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南昌市*****。

被告:熊**,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南昌市****

法定代理人:方**,女,19**年**月**日出生,住南昌市****

法定代理人:熊**,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南昌市****

被告:南昌市****中学

地址:南昌市******,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8005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8年4月8日上午,原告刘**与被告熊**下完第二节课间休息时,先由熊**推了刘**一下,而后两人互相玩耍,致使刘**摔倒在地,造成手部骨折,事后由熊**搀扶其到教室继续上课,一直拖到下午上完课,刘**在疼痛实在无法容忍的情况下,由刘**的母亲送到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眩骨内上髁骨折,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8级。

事发后,熊**的父母,不积极履行其法定义务,同时,学校在事前没有尽到作为教育机构法定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在事后更是对其学生刘**不闻不问,原告被迫向贵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原告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为此,恳请贵院根据本案事实和现行法律的规定,判准原告的前述诉求。

此致

南昌市**法院

起诉人:刘**

200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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