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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5-2007年)规划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7-03-06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南府发[20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5─2007年)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南府发[20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5─2007年)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南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5-2007年)规划
为了便于我市今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有序开展,保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政策措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全国整规办《关于编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划(2005一2007年)的通知》(整规办发[2004]20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号)确定的“十五”的主要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建立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部署,深入持久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企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划的背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公平竞争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经济秩序的好坏直接反映着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经济管理水平和法制建设程度。近年来,我市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协调机构,全市先后成立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和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针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多形式多领域的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先后开展了农资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市场、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保护知识产权、危险化学品、酒类市场、建筑市场、烟草市场、市场、文化市场、药品市场、汽车市场、建材市场、税收秩序等专项整治,并持续地开展了放心工程。所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涉及几十个领域,覆盖了经济活动的各个主要方面。揭露和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治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政府的市场监管得到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展开,政府的公信力得到了提升,有力的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促进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明显好转,了我市经济得以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复杂的经济、社会诸综合原因,当前一些经济领域中的市场经济秩序依然相当混乱,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一)价格秩序方面:一些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价格秩序,也影响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部分行业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尚不规范,垄断行业的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价格垄断、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也时有发生。明码标价的覆盖面不够高,一些行业的标价不规范。
(二)税收秩序方面:一些企业仍存在涉税违法行为,利用征管漏洞,实施偷、逃、骗税甚至出现抗税行为;一些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无证经营,形成漏征漏管户,逃避纳税;部分不法之徒制售假发票,严重扰乱我市经济秩序和纳税环境。
(三)农资市场秩序方面: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等农资产(商)品的行为屡禁不止;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农资产品行为依然存在;农资广告不够规范。
(四)建材市场秩序方面:当前我市建材市场部分较差、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使用废旧钢材生产“地条钢”坯,使用“地条钢”坯生产圆钢、螺纹钢、圆盘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及无生产许可证生产螺纹钢等问题仍较突出;人造板质量强度不够,甲醛释放量普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五)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小型或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施简陋、卫生条件较差;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行为屡禁不止;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依然存在。
(六)药品卫生安全方面:城乡结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的监管仍比较薄弱,药品市场秩序较为混乱,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事件时有发生;不法分子的制假售假行为愈来愈隐蔽,手段趋向高智能、高科技化;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问题突出;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宣传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药品价格偏高仍是群众投诉热点。
(七)内外贸秩序方面:商贸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时有发生;存在一些阻碍酒类商品流通、不符合世贸规则的地方规定和做法;农村普遍存在无证生产散装白酒的小作坊,无证经营酒类产品、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私屠滥宰和加工注水肉及病害肉、市场销售私宰注水肉等行为依然存在。
(八)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专利工作未被纳入企事业单位议事日程;盗版盗印正规出版物,盗用正规出版社名义从事非法出版活动时有发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开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比较低,不利于知识产权制度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上推行。
(九)打击走私方面:当前南宁市的走私态势总体受控。2004年,查获南宁市走私案件起,案值.34亿元。但南宁市作为广西边境地区走私货物销售市场和中转站之一,反走私形势不容乐观,打私任务任重道远。
(十)打击非法方面:当前我市的传销活动,已从“推销产品”逐步演变成直接“拉人头”的变相传销;传销组织者虚构或借用公司名义,手段和方法不断翻新,对参与传销人员采用“家庭”式的管理模式,实施人身和精神双重控制;传销活动由沿海地区向城市周边地区扩散,影响到我市的一些县域。
(十一)土地市场秩序方面:近年来,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急需进行修编;农村非法占地建房行为还比较多,处理难度比较大;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挖塘养鱼、种树等现象仍有存在。
(十二)建筑市场秩序方面:一是仍然存在围标、串标、挂靠投标等弄虚作假行为,或招标机构操纵招标活动,招投标恶性竞争、无理压价现象。二是工程项目业主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特别是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备案及安全报监、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政府财政性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占全部拖欠工程款总额比重较大,等社会投资项目业主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还较严重。
(十三)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依然存在违规开发建设的问题、误导的问题、销售面积“短斤少两”的问题、活动中违规行为和中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十四)文化市场秩序方面:一是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结构、布局不合理,影响了文化场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功能的发挥。二是文化市场档次低,规模不大。三是文化市场管理法规滞后,部门协调管理待提高。四是违规经营单位(业主)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电子游戏厅经营赌博机、盗版音像制品屡禁不止等各种非法活动依然存在。
(十五)安全生产方面:2002-2004年三年间,我市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上升,并有快速增长之势。各类伤亡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占据主要位置,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5.38%和85.54%。其次是工矿企业事故,在工矿企业事故中,又以建筑行业和非煤矿山事故为首,这些事故占到全部工矿企业事故总数的45%和40%,而且工矿企业事故基本集中在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其所占的比例达到80%。另外,非法生产经营引发的事故有抬头迹象,而且其所引发的事故大多为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和死亡,影响极坏,性质极其恶劣。这些情况集中反映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即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尤其是中小企业业主还没有真正做到自觉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守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投入不保障,安全管理混乱,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事故连续发生,严重损害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十六)医疗服务市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非法行医屡查不止、屡禁不绝。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和“黑诊所”,多出现在城郊结合部外来流动人口密集地带和农村乡镇地区,并经常变换经营地点和藏匿药品器械躲避检查,给打击带来较大难度。二是违法医疗广告泛滥,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误导公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守法意识薄弱,特别是一些民办及个体医疗机构,经营者只注重经济效益,缺乏合法经营、依法执业的观念,时常这一违法行为被制止了,另一违法行为又出现。四是少数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背职业道德,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社会危害极大。五是随着医疗机构走向市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流动性增加,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不按照核准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行医的现象有增多之势。六是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相对滞后,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快社会法制化建设进程的需要。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严重地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问题,不仅严重影响我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给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群众缺乏消费安全感。而且造成投资环境恶化,社会道德水准下降,破坏我市的信誉和改革开放的形象。因此,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建立规范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

三、主要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规范、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经过三年的整规工作,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基本走上日常化、法制化轨道。联合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完善,执法队伍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执法力度加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初步建立起经营信用网络平台,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全市市场秩序与全国、全区统一、开放的市场秩序相适应相融洽。具体目标和分年度指标(以2004年完成的任务为基数)如下:
(一)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目标
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法制建设,注重社会监督,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收费秩序,积极促进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建立和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服务。大力推进价格信用建设,到2007年,我市商场的明码标价率要达到90%以上,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率要达到70%以上。构建覆盖城乡的价格监督网络,争取到2007年全市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县区达80%。
(二)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着力解决税源控管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优化纳税环境,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全面推开纳税评估工作,逐步规范和协调纳税评估与稽查的关系,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度。
2005年:国税系统将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房地产行业和百货超级市场税收开展专项检查。地税系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等税收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力争达到以下质量目标:处罚率5%以上,查补税款入库率达85%以上,各类专案反馈率为00%,检查计划完成率90%以上。国税、地税和公安等部门协作,开展两次以上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整治。
2006年:国税系统全面推开纳税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源的控管;在全市范围内各行业中,推广税控收款机的使用。地税系统全面推开纳税评估工作;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加强税源的控管;在出租车行业大力推行税控收款装置;结合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对我市的娱乐行业、演艺市场的税收进行专项治理;开展上市机构等税收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力争达到以下质量目标:处罚率5%以上,查补税款入库率达85%以上,各类专案反馈率为00%,检查计划完成率90%以上。国税、地税和公安等部门协作,继续开展两次以上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整治。
2007年:国税系统全面推开纳税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源的控管;在全市范围内各行业中,推广税控收款机的使用。地税系统对房地产行业、社会中介机构等税收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力争达到以下质量目标:处罚率5%以上,查补税款入库率达85%以上,各类专案反馈率为00%,检查计划完成率90%以上。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协作,继续开展两次以上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整治。
(三)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不断提高我市优质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彻底改变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的局面,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05年:农作物种子抽样合格率达99%,双杂种子产地检疫率95%;农药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80%,农药标签抽样合格率80%;复混肥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70%,肥料类产品登记率85%;饲料检测合格率达93%,兽药检测合格率达70%;农机维修市场依法经营率60%,农机供应市场产品总类抽样合格率60%;农资打假立案数量比上年下降0%。
2006年:农作物种子抽样合格率达99.2%,双杂种子产地检疫率98%;农药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85%,农药标签抽样合格率80%;复混肥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78%,肥料类产品登记率90%;饲料检测合格率达96%,兽药检测合格率达85%;农机维修市场依法经营率65%,农机供应市场产品总类抽样合格率65%;农资打假立案数量比上年下降0%。
2007年:农作物种子抽样合格率达99.5%,双杂种子产地检疫率00%;农药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90%,农药标签抽样合格率85%;复混肥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86%,肥料类产品登记率95%;饲料检测合格率达98%,兽药检测合格率达95%;农机维修市场依法经营率70%,农机供应市场产品总类抽样合格率70%;农资打假立案数量比上年下降0%。
(四)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实现建材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和各类家庭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
2005年:建筑用钢材、水泥质量检验合格率为82.5%,水泥计量抽检合格率为80%,烧结多孔砖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抽样批次合格率为75%。
2006年:建筑用钢材、水泥质量检验合格率为88%,水泥计量抽检合格率为85%,烧结多孔砖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0%。
2007年:建筑用钢材、水泥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3%以上,水泥计量抽检合格率为9%以上,烧结多孔砖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以上,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0%以上,建筑用低压电器和电线电缆产品的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整顿和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
加强食品污染的治理,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和监管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质量,营造一个经营者满意、消费者放心的食品市场环境。
2005年: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在5%以下,“瘦肉精”平均检出率在.5%以下,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97%。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十类食品生产企业要达到00%,开展十三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市区开展“关口前移”工作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达到80%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60%;学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逐步规范米粉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行为。发现或接到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处率00%。
2006年: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在2%以下,“瘦肉精”平均检出率在%以下,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97%。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十三类食品生产企业要达到00%,开展米粉生产企业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市区开展“关口前移”工作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达到90%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70%;学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逐步规范豆制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行为。发现或接到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处率00%。
2007年: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在0%以下,“瘦肉精”平均检出率在%以下,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97%。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米粉生产企业要达到00%,开展豆制品生产企业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市区开展“关口前移”工作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达到95%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80%;学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格率力争达到95%以上。逐步规范酱腌菜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行为。发现或接到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处率00%。
(六)整顿和规范药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有效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使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得到遏制,药品生产、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得到纠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005年:力争药品制剂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达到00%;完成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认证覆盖面达申请认证企业的00%;争取年内有50%的医疗机构制剂室达到GPP要求;完成南宁市批发及零售连锁共84家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辖区内80%的乡镇建立药品监管网络,60%以上的乡镇实现药品连锁、配送到村;农村卫生院使用药品的进货渠道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60%以上,医院配制制剂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80%以上。
2006年:力争有家医用氧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并加强对所有通过GSP认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争取年内有80%的制剂室达到GPP要求;实现00%的乡镇建立药品监管网络和药品连锁、配送到村;农村卫生院使用药品的进货渠道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70%以上,医院配制制剂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90%以上;按照等级标准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类,质量守信企业达到70%以上。
2007年:引导3-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争取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制剂室00%达到GPP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网”的建设成果,农民用药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卫生院使用药品的进货渠道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90%以上,医院配制制剂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97%以上;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质量守信企业达到90%以上。
(七)整顿和规范内外贸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各类欺诈行为,推动商贸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转,通过清理、废除阻碍形成酒类统一市场的障碍,依法取缔无照(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活动,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对屠宰场进行全面的规划布局和改造提升;营造一个布局合理,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竞争有序的内外贸市场环境。
2005年: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价格欺诈、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等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合作经济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酒类零售企业持证率达95%以上,市区生猪进点屠宰率92%以上,上市猪肉检验合格率达00%。
2006年:继续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价格欺诈、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等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合作经济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酒类零售企业持证率达98%以上,市区生猪进点屠宰率93%以上,上市猪肉检验合格率达00%。
2007年:酒类零售企业持证率达98%以上,市区生猪进点屠宰率93%以上,上市猪肉检验合格率达00%。
(八)整顿和规范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目标
在3年时间内:一是组织第二批0家企业进行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使我市企业参加专利工作试点达20家,争取有8家以上企业列为自治区级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二是选择2到3家专利试点企业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三是专利申请年增长率0%以上,到2007年我市专利申请量达800件左右,力争我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位居广西各市首位,同时在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逐步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体制,较大幅度地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意识。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加自主知识产权在我市技术和产品中的比重,充分发挥和努力增强知识产权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
(九)整顿和规范打击走私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缉私工作方针,提高打击走私能力,打团伙、破大案,始终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有效遏制辖区走私势头,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促进南宁市经济发展。
(十)整顿和规范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传销大案要案,严惩一批传销头目,劝返参与传销的人员,有效遏制传销和变相传销蔓延的势头,维护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2005年:一是集中开展一至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是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二是对打着各种旗号的传销企业和组织,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做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实施准备。四是传销案件查处率00%,投诉举报数下降25%。
2006年:一是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重点对象是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以及学生、农民、军人、青少年和下岗职工等容易受到传销侵害的特定群体。二是加大对宾阳等传销重点地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地区、居民出租屋等重点区域的监控。三是传销案件查处率00%,投诉举报数下降25%。
2007年:一是基本取缔宾阳地区的传销组织和网络,其他地区的传销活动也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传销案件查处率00%,投诉举报数下降25%。
(十一)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完成我市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执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
2005年: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立法调研;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00%;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率达到00%,基本农田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80%以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到00%;土地违法行为的信访处理率达00%。
2006年:拟订《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并提交审议;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00%;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率达到00%,基本农田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80%以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到00%;土地违法行为的信访处理率达00%。
2007年:完成我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立法调研;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00%;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率达到00%,基本农田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80%以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到00%;土地违法行为的信访处理率达00%。
(十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使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大幅下降,招标活动做到公平、公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形成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建筑市场和各方主体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良好氛围不断得到扩展,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2005年: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为00%,应公开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为00%;按照规定应该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率为00%;按照规定应该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办证率为00%;按照规定应该实行质量监督的工程实行质量监督比例为00%;按照规定应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备案率为00%;政府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清欠率为00%。
2006年: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方合同履约率为00%;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清欠率为00%。
2007年: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百亿元产值5人以内。
(十三)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进一步完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法规、政策,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房地产相关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市民在购房消费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我市的房地产业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00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开发经营资质,持证开发率为00%;预售的商品房做到“五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持证率为00%;旧城改造需进行房屋拆迁的开发项目,全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006年:建立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网上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查询开发企业诚信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套建筑(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开发建设项目中住宅小区各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00%,其中优良率达到60%。
2007年:严厉打击占用市政预留用地开发建设项目和超面积建设等严重违规开发行为;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合格率达到00%。
(十四)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和开拓文化市场。整合和重组现有文化市场资源,壮大我市文化市场经营行业,提升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素质和层次。加大文化市场整治力度,打击违法文化经营活动,使我市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一个根本性的好转。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市场。力争到2007年,初步建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2005年:打击、清理无证经营和设立不符合规定的各类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录像放映点和非法演出市场。
2006年:建立全市文化市场网络监控管理系统,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整合现有文化市场资源,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制定文化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制度,以各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要求各文化经营业主签订规范经营责任状,从制度上规范文化经营单位的经营秩序;二是健全和发挥行业协会经营、自律和相互监督的作用。在网吧协会、音像业协会和娱乐业协会的基础上,再筹建演出、电影行业等协会,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有效规范整个南宁市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三是通过兼并、联合、参股、收购、控股等形式,整合和重组现有文化市场资源,淘汰不合格文化经营企业,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路子,壮大我市文化市场经营行业。四是筹建南宁市文化市场网络监控管理系统并成功运作,确保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2007年:通过治理整顿和文化市场资源的重组与整合,创建布局合理、展现首府南宁特色的品牌化、连锁化、集团化的文化产业,让健康、繁荣的文化生活,走进千家万户,满足南宁市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一是创建集批发、零售为一体的音像制品连锁企业20家,连锁网吧(含直营与加盟)00家;同时关闭全市所有的录像放映单位。二是创建5家大型综合性的演出集团和5家规模化、集团化的歌舞娱乐场所。
(十五)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依法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取缔各类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建立起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立起企业、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005年:
年度各类伤亡起数和伤亡人数控制在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合理范围,即以辖区(部门、行业)管理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为基数,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分别为:采掘业,千人死亡率≤0.45、千人重伤率≤0.5;建筑业,千人死亡率≤0.3、千人重伤率≤0.4;工业及其他行业,千人死亡率≤0.5、千人重伤率≤0.2。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万台车事故死亡人数≤2人;水上交通事故,千船事故起数≤起、千船事故死亡人数≤0人。无一次死亡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通过县、市、自治区三级复产验收的煤矿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达标率30%以上;非煤矿山完成全面清理整顿,全市A级非煤矿山数占非煤矿山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C级非煤矿山比例低于非煤矿山总数的30%,根除D级非煤矿山;完成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整治,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建立起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80%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30%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机动车超员、超速、摩托车交通违法、以及山区客运交通安全得到有效整治,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长幅度低于3%;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主要指标同比下降20%,死亡人数下降3.5%以上;完成乡镇客圩渡船、渡口整治,完成非法船舶修造厂点的整治;重点对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整治,使其符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倒塌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3人以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2006年:
年度各类伤亡起数和伤亡人数控制在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合理范围,即以辖区(部门、行业)管理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为基数,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分别为:采掘业,千人死亡率≤0.45、千人重伤率≤0.5;建筑业,千人死亡率≤0.25、千人重伤率≤0.4;工业及其他行业,千人死亡率≤0.5、千人重伤率≤0.2。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万台车事故死亡人数≤人;水上交通事故,千船事故起数≤0起、千船事故死亡人数≤9人。无一次死亡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通过县、市、自治区三级复产验收的煤矿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达标率50%以上;非煤矿山完成全面清理整顿,全市A级非煤矿山数占非煤矿山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C级非煤矿山比例低于非煤矿山总数的20%;完成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的全面整治,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立,80%的企业建立起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促进50%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长幅度低于2.5%;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主要指标同比下降30%,死亡人数下降2.5%以上;重点整治非法载客和非法渡运,严厉打击非运输船舶的违法载客行为,取缔无证违法运输的船舶(包括超航期继续航行运输的船舶),开展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安全管理达标活动,达标率达到50%;巩固2005年的整治成果,重点对容纳5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以及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进行整治,整治面达到00%;建筑施工事故明显减少,全市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人以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8人以内。
2007年:
年度各类伤亡起数和伤亡人数控制在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合理范围,即以辖区(部门、行业)管理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为基数,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分别为:采掘业,千人死亡率≤0.3、千人重伤率≤0.4;建筑业,千人死亡率≤0.2、千人重伤率≤0.2;工业及其他行业,千人死亡率≤0.0、千人重伤率≤0.5。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万台车事故死亡人数≤0人;水上交通事故,千船事故起数≤8起、千船事故死亡人数≤8人。无一次死亡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煤矿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70%以上;非煤矿山进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阶段,全市70%非煤矿山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巩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的整治成果,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全面复查,使全市90%以上危险化学品单位、70%以上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长幅度低于2.5%;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主要指标同比下降30%,死亡人数下降2.5%以上;巩固乡镇客圩渡船和渡口、非法船舶修造厂点、非法载客和非法渡运、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安全管理的整治成果,渡船、渡口、船舶修造厂、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达标率达到70%;巩固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容纳5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以及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的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建筑施工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8人以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十六)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到2007年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基本杜绝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初步建立起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模式和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主要目标为:
、90%的医疗广告没有违法违规现象;
2、95%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将医疗机构场所以出租、承包、合作等方式交由他人从事诊疗活动的现象;
3、95%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按照执业证书核定内容执业;
4、95%的诊所、药店没有超范围违法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
5、95%的药店没有无证“坐堂行医”现象;
6、90%的医疗机构参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十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公开和保护制度,在加强监督的基础上促进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发展。
2、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严格监控有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并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资格资质的认定等活动。
3、建立社会约束机制,使违法失信者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市场交易等方面受到制约,相应压缩其生存空间,直至被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逐出市场。
4、引导企业完善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初步形成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逐步形成发达而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市场。
5、加强新闻媒体对失信行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者进行披露和曝光,使失信者的社会形象受到打击,使违法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6、初步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行机制、惩戒机制,重点行业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7、初步构建起以企业信用制度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规则为导向,以市场信用体系为约束,以区域经济社会信用为框架的,并能与全国市场社会信用体系接轨的南宁市区域经济社会信用体系。

四、整顿和规范工作重点
(一)价格秩序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每年组织县、区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的检查不少于3次,重点查处经营化肥、农用柴油、农药、种子等农资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外出务工收费等涉农乱收费行为。
2、整顿医药价格秩序。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医药价格进行全面整治,加大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的查处力度,确保医药价格改革的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3、建立教育收费监管约束机制。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不断完善收费许可证、收费公示、收支两条线等收费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收费透明度,强化社会各界监管,严禁以“特色班”、“实验班”、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名义乱收费。
4、严肃查处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利用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乱收费行为。每年都要结合群众关心的、社会反映强烈的收费热点,组织开展2一3项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整顿收费秩序,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5、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巡查,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每年都结合当年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价格矛盾和问题,开展相关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市场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价格异动,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价格调控措施的落实,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6、加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平时要不断巡查,节假日要进行集中检查,对旅游、餐饮、商场等行业和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消费者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检查。重点打击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7、继续抓好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积极倡导明码实价。
(二)税收秩序工作重点
、开展以查处偷税、骗税和追缴欠税的整治,加大税务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力度。
2、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倒卖普通发票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税收环境。
3、加大发票的管理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项发票骗抵税款。
4、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农资市场秩序工作重点
、整治的重点产品有: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产品;重点地区有:良种繁育和用种的主要地区,农资产品主要产销区和周边地区,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农资市场秩序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和制假售假集散地。重点市场有:农资产品产销相对集中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重点企业有: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产品质量差,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生产企业。
2、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未达到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六是农资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的。
3、抓好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建材市场秩序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生产、销售劣质建筑用钢材(主要是地条钢建筑用材),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是人造板)等违法行为。
2、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小型、个体生产、销售、租赁企业和施工企业,经销假冒伪劣建材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
3、对在我市问题比较突出的水泥、涂料、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其他建材产品组织专项整治;对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工地一抓到底。
(五)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
、抓好食品源头治理。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从源头上制止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
2、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卫生条件的监管工作。
3、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完善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类食品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对重点农产品和重点监控的食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和送检制度。
4、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的违法行为。
5、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关口前移”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建立和推行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商品销售“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推行各类商场主办者与其承包、租赁摊位、柜台经营者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书。
6、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餐饮业、学校食品的卫生监管工作。
7、加强农村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区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进行专项整治,逐步规范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行为。
(六)药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
、加强药品生产监管,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实现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可控。
3、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
4、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医院制剂、过期失效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保健药品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卫生院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药品的抽样检验工作。
5、部门联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药品监督与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整治地下非法药市、制假窝点,整治药品、医疗器械推广会,整治诊所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并加强对违法广告的治理和打击。
(七)内外贸秩序工作重点
、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和打击六类商业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2、酒类市场方面。清理、废除阻碍酒类商品流通、不符合世贸规则的地方规定和做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酒类生产企业和小加工作坊,取缔无照(证)经营酒类商品;加强对散装酒经营的管理。
3、家畜屠宰及肉品市场方面。依法管理、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清理整顿屠宰场(点),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屠宰场(点)。
4、外贸方面。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的要依法查处;对以不正当价值竞争手段排挤对手要依法处罚。
5、保护外贸企业的知识产权,对盗版用商品、商标行为给予打击。
(八)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点
、抓好专利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促进企业建立完善专利管理制度和运用专利制度的专利试点工作,扩大企业试点示范面,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2、推进企业专利战略实施。选择专利试点企业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加大支持拥有自主专利技术产业化的项目实施,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产业发展。
3、加大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力度,有效提升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
4、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开展各类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培训、讲座班及报告会,使受训人数达400人次以上。
5、加强全市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提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力度建设知识产权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尽快提升服务功能。
6、建立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形成明确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和部门合力,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7、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
8、开展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制品行为。清理学校周边出版物经营店摊经营的盗版口袋书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加强对学校使用教材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盗版教材教辅。做好出版物市场整顿清查工作,落实管理制度,打击盗版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对出版物经营单位违规经营盗版出版物行为进行严管重罚。抓源头管理,强化对印刷复制业的日常监管,有效打击印刷复制盗版、盗印行为。坚持不懈地抓对流动书摊的清理整顿工作。
9、抓大案要案。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加大对盗版音像、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的打击力度。要抓住大案要案,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有效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根本上防止侵权盗版案件的发生。
(九)打击走私工作重点
、坚持以刑事执法为中心,“打团伙、破大案”。
2、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职、企业自律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完善法律制度、强化舆论引导、各方齐抓共管”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提高打私合力。
3、有针对性适时开展重点渠道、重点商品的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增强专项斗争效果,遏制走私势头。
(十)打击非法传销工作重点
、摸清传销活动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
2、加大对重点地区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其他地区的传销活动也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标本兼治。
3、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
(十一)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重点
、强化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实施管理,严格按规划审查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严格审核城镇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
2、严格做好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用的报批审查工作,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稳定。
3、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对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审批;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4、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十二)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重点
、加强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系统法规体系。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办法;根据上级的安排,对近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整顿。
2、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手段。依法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用工,大力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强化建筑施工劳动合同管理,改革和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防止拖欠工资问题的发生,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加快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改革。按照“建设、监管、使用”分开、政事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行“代建制”,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5、逐步建立和推行以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用经济手段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合同的履行。
6、增强各级领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依法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建筑市场环境。
7、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建设领域信用档案系统,完善网上公示制度,促进诚信制度的建立,发挥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
(十三)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重点
、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依法查处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是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方面。查处的重点: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二是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未取得开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四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五是一房多售;六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七是发生质量问题不认真处理,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不按保证书承诺承担保修责任的行为。
2、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方法,依法查处商品房销售面积“短斤缺两”的行为。商品房面积“短斤缺两”是目前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查处的重点: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不应分摊的公共面积进行分摊;二是将分摊的公共面积再次出租或出售;三是预售时违规进行面积计算;四是不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面积纠纷;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产测绘机构勾结,在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六是在合同中不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3、强化合同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合同欺诈是不法开发企业利用购房者对相关法规了解不够透切的弱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有意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按规定出示有关法规或示范文本;二是合同未包含法律法规规定内容;三是隐瞒事实真相,误导购房者,签订有损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四是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行为。虚假广告直接导致购房人上当受骗,是商品房销售中大量纠纷产生的源头。查处的重点:一是不具备销售条件,擅自通过媒体或展销会等形式发布房地产广告;二是盗用其它项目预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三是发布虚假广告或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四是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无法兑现的内容;五是广告内容不规范,包括未按规定刊登预售许可证号或刊登虚假预售许可证号、使用《房地产广告管理规定》禁止的广告用语、未按规定的要求明示价格、面积等内容。
5、完善相关制度,严厉打击不法中介组织的坑蒙拐骗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发布不实信息,利用假信息骗取“看房费”;二是通过派人假冒房主、串通真房主以假出租、出售等方式骗取中介费;三是与一些希望非法转租或以低价租买房屋的当事人串通一气,促成地下交易;四是迎合委托方要求,出具不实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五是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收取委托合同之外的费用;六是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未经注册擅自以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估价业务;七是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
6、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二是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三是推诿责任,不认真解决质量和配套不完善问题;四是处理问题和矛盾态度恶劣,致使矛盾激化。
(十四)文化市场秩序工作重点
、依法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文化类经营许可证,规范我市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
2、继续巩固网吧治理成果,探索网吧管理机制的新突破。依照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3]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大连锁网吧的扶持及指导工作,提升文化品位,使网吧真正走上规模化、连锁化和品牌化的道路,逐步占领市场主流;同时积极探索“绿色网吧”创建工作,着力解决网络技术提供和日常管理的难题,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3、深入开展音像市场的整顿工作。按照“职责分明,守土有责”的工作原则,查源头、挖窝点,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盗版音像制品和地下批销窝点进行重点打击,坚决摧毁非法音像制品的发行网络和流通渠道,保护正版音像市场的合法权益;同时整合我市音像市场的零售和出租网络,发展音像连锁超市,深化音像流通体制的改革,促进音像市场结构调整,优化音像市场结构,提高正版音像制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4、加大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整顿,坚决取缔无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按照国办发[2000]44号文件精神和文化部以及自治区文化厅的通知要求,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不允许原有的经营单位增添新的设备;同时采取在效措施,遏制无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蔓延,确保文化娱乐市场的健康和繁荣。
5、加强演出市场以及录像放映单位的管理,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和节目审查关;鼓励组织和引进优秀文艺演出、高雅艺术表演,拒绝演出内容低俗、不健康或证照不全的演出团体进入演出市场。
6、加大文物市场治理工作,打击盗卖和走私文物活动。整顿文物监管物品交易市场,坚持取缔非法经营文物的场所和活动,禁止具备资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文物监管物品。规范对文物拍卖标的鉴定和许可审批,整顿和规范文物复仿制品市场,加强文物出入境监管,防止珍贵文物流失。
7、加大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的整治工作,并把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作为申办、年审的前置条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要依照有关法规、条例责令限期整改,共同做好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十五)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为依据,深化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及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农机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律建设,出台一批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范我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3、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依据,通过办理、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门坎,对现有高危行业生产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淘汰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使全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条件要求。
4、建立规范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配套设施,建立起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正常运转,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度。
5、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促进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规范企业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6、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评价、设备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的专项整治,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取缔非法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设备检测和中介服务组织。
7、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资质认定工作,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淘汰一批达不到条件要求的培训机构,取缔一批非法培训场点,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无证从事特种作业违法行为;重点对废旧市场、拆迁工程、小型机加工作坊进行清理整顿;持续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干部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教育,拓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防范事故技能。
8、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检查和监察,持续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调查,建立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库,构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控网络,加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取缔、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合法、守法生产经营,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安全、稳定、有序、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
(十六)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重点
、整顿和规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擅自行医的行为。包括:未取得证照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证照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伪造、涂改的证照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在药店无证“坐堂”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
2、整顿和规范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未经静脉用药登记等医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相关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
3、整治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包括: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伪造、篡改、变造《医疗广告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未办理广告发布手续的;以新闻报道、科普宣传、专家访谈、医疗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发布医疗广告的内容有违法执业的行为的。
4、整顿和规范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范围,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执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等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5、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违法设置“乙肝”、“性病”、“不孕不育”等治疗“专科”或“中心”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6、整顿和规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等医疗场所租借或承包等方式交由外单位或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7、整顿和规范外地医务人员未办理执业证书变更登记在我市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8、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
9、整顿和规范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的行为。
0、整治擅自开展胎儿性别鉴别、终止妊娠手术或药物流产药品销售的行为。
、整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采购、制造、出售、邮寄、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
2、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
(十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和完善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促进信用信息公开,推动企业和行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行规行约,提高行业整体诚信意识,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整顿信用秩序,建立严格和信用制度,运用先进信息手段和制度措施,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五、实施步骤
每年一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做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
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及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5一0月为检查整治阶段,重点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并开展有关专项整治工作。一2月为复查总结阶段,通过总结发现问题提出下年度整规意见,逐步形成依法经营、公开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县区、整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完善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整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强化对整规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考核。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整规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县区、成员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开展工作,进一步充实整规工作力量,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重点整治相结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于农村市场的整治,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无下属机构的,部门要深入农村市场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加强联合执法,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建设
开展法制调研,加快制定完善与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各项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工作制度,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依法健全完善整规工作长效监管运行机制,从法律、制度上遏制各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从根本上保证全市市场经济秩序良性发展。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行行政综合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随着政府的职能转变,规范市场行为已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他们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市场的能力。二是开展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是增强行政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途径,是执法工作的必然趋势。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做好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试点,在全市逐步建立起设置合理、运行有效、科学公正、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减少和避免部门内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切实为生产经营企业减轻负担。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加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形成打击合力,依法追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确保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实效。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从业者的质量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每年的“3.5”、“产品质量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以《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烟草专卖法》、《税法》、《税收征管条例》、《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价格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土地法》、《建筑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主的宣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识假防假的能力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宣传工作中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宣传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成果,大力宣传好的典型和经验,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同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曝光,形成声势,震撼不法分子,以达到整治的目的。三是强化对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识假防假的能力。
(五)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诚实守信活动,形成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有关部门在行业和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工作,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一是组织各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和信用知识培训,提高全民的诚信观念,倡导遵纪守法,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二是各部门对管理对象的信用进行等级分类管理,在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黑各单”制度上取得突破。2005年在巩固建材、烟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在食品、药品、建筑等领域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充分利用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成果,发挥信用奖惩机制的作用,对长期守法诚信的企业,给予宣传、支持和表彰,对违反信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的企业,逐步将其列入“黑名单”,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构以及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三是继续开展各种诚实守信先进评选活动,用三至五年时间逐步探索建立起面向全市企业和个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主要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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