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简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
1.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权的债权以及数额超过担保标的物价值而不能受清偿的那部分债权。
2.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但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3.被保证人破产时保证人享有的债权。
4.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5.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同时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6.管理人解除未履行的双务合同以及收回投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
7.因票据关系而产生的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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