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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的结构和内容

大律师网 2017-03-09    人已阅读
导读:(一)名称。应写明诉讼委托书。 (二)委托人(即被代理人)和受委托人(即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什么人可以做受委托人这(一)名称。应写明诉讼委托书。(二)委托人(即被
(一)名称。应写明诉讼委托书。 (二)委托人(即被代理人)和受委托人(即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什么人可以做受委托人这

  (一)名称。应写明"诉讼委托书"。

  (二)委托人(即被代理人)和受委托人(即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什么人可以做受委托人这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妹妹;也可以是法律顾问处的律师,人民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 人;或者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未成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的审判人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能担任本案的代理人。

  (三)诉讼委托的实质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委托代理的是什么案件。要写明案件的名称,如继承案或是经济合同纠纷案等。

  2.根据法律规定,写明"委托人X X X自愿委托XX X,并经其同意为受委托人"。

  3.必须具体说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委托人所委托代理的事项和权限,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而有所不同。诉讼委托书应说明是全权委托或部分委托。如果是全权委 托,应说明:"全权代表委托人出庭进行一切诉讼事宜。"如果是部分委托,则应说明具体的部分事项和权限。不论是何种委托,对于全部或部分放弃诉讼请求、承 认诉讼请求、变更诉讼目的、与对方和解、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领取判给的财产等等,都必须在诉讼委托书中特别予以说明。其目的是明确责任,以便受委托人按委 托人明确的委托权限进行诉讼。如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按照诉讼委托书中所规定的代理权所实施的一切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 承担。因此,诉讼委托书在具体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时,其法律用语的含义应十分明确,不能笼统,如"给予法律上的帮助"和"部分诉讼代理"等含义不清的用语 应当忌用。

  (四)结尾。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受委托人签名并盖章,注明具文时间(年、月、日)。

  诉讼委托书的格式

  一、诉讼委托书的格式如下:

  诉 讼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 案,根据法律规定,_________________自愿委托_____________并经其同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全权代表委托人出庭进行一切诉讼事宜。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签名并盖章)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名并盖章) (一)名称。应写明诉讼委托书。 (二)委托人(即被代理人)和受委托人(即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什么人可以做受委托人这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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