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汇出清算结业资金
1、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业务申请表;
2、 外经贸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文件正本;
3、 清算委员会的清算决议正本;
4、 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正本,特别清算提供外经贸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正本;
5、 外汇登记证正本;
6、 现有外汇帐户的开户核准件;
7、 申请日银行盖章的所有外汇帐户对帐单原件;
8、 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9、 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10、 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授权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股、清算外汇业务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