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产权交割事项;
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负担;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转让和受让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