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的责任问题
通说认为,应当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责任主体,即通过“运行支配” 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关键是支配利益和使用利益确定责任归属。
被盗车辆发生责任,车主不承担责任,车主本身是受害人,不支配不受益。
出卖人所有权保留,作为担保,名义上所有,占有、使用和收益都是购买人,车主不承担责任。连环购车,原车主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