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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的区别

大律师网 2017-03-23    人已阅读
导读: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的区别 1.证券性质和当事人个数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银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银行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因此,银行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的区别

1.证券性质和当事人个数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银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银行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因此,银行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而银行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与收款人。

2.主债务人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不必办理承兑手续。

3.有无承兑不同。

银行本票无需承兑,银行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

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银行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银行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

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而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7.票据种类不同。

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8.付款方式不同。

银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

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无此特别限制。

10.金额固定与否不同

银行本票的金额是固定的,而银行汇票的金额不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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