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金融消费者信息权界定
人类进入信息化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信息作为深具增值性的资源而受到权利主体的重视与争夺,对信息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保障权利主体的利益。正如 1999年第65届国际图联大会上,墨西哥学者 Estela morales对信息权利的阐释: “信息是人类表达自己或倾听别人表达的需要的反应,它是某一时刻作为本质人权的需要的反应,因为作为一个自由人,我们有权表达自己、告知与被告知。这种正常的基本权利必须由国家来保证或被社会所保护。这种权利也应被视为一种整体,我们不仅要在信息创造和思想与知识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