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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赔偿金应否属于遗产范畴探讨

大律师网 2017-03-30    人已阅读
导读:【死亡赔偿金】关于死亡赔偿金应否属于遗产范畴探讨 1、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这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

【死亡赔偿金】关于死亡赔偿金应否属于遗产范畴探讨

1、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这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来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 因此,死亡赔偿金的目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利益损害的补偿,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

但是,需要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明确将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列。所以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2、从死亡赔偿金产生的法理分析,受害人如没有死亡,便没有死亡赔偿金的发生;受害人一旦死亡,则其民事主体资格消亡。在受害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时,便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亲属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既然死者不再是权利主体就无需进行救济,近亲属依其与受害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直接享有相关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已经死亡,如果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就可能认为死者本人还取得了财产。向不存在的民事主体赔偿,既不符合逻辑,在法学理论上也存在障碍

3、死亡赔偿金在立法例上采用了继承丧失说,因此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应按照遗产的分配原则。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人身损害推荐律师:易德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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