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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大律师网 2017-04-02    人已阅读
导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批复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号:桂地税发[2006]35号 发布日期:2006-2-16 执行日期:2006-2-16 各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批复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号:桂地税发[2006]35号

发布日期:2006-2-16

执行日期:2006-2-16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39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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