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消法】不能忽视企业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说到底就是规范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关系的法律。消费者有接受合格商品和服务的权利,而企业则有提供优质服务或者合格商品的责任。”
在3月1日由苹果(中国)有限公司与中国皮革协会联合主办的“以品质、品位、品牌为主题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层论坛”上,有专家表示:“一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根本宗旨就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他说,我们现在谈论《消法》修订时关注的大多是消费者这个层面,但是,要保护消费者,根本的最重要的要求还在企业。
那么企业应当有怎样的意识,如何行动苹果(中国)有限公司总裁施银焕将其浓缩为三个词:品质、品位、品牌。“企业应以三品为基础,维护消费者权益。三品一体,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本质、核心和灵魂。”他解释说,品质是基础,要求企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要满足消费者最起码的要求;而品位是服务,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要使消费者有受尊重感;品牌则是诚信,是企业的名片,企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是有持续品质保障的、为社会大众所认可的、是讲诚信的。
据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李玉中介绍,中国是皮革大国,全国有2000多万职工,是我国的创汇大户。2009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中国产品出口的大背景下,还创汇1100多亿美元。但是,中国并不是一个皮革强国。李玉中对此忧心忡忡。做皮革是有污染的,是耗费资源的。现在有国家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一般质量上有保证,但是很不够。有的质量过关了,但不稳定,消费者不信任不放心,有的品质有了,服务的品位也不差,但没有牌子,因为没有叫得响的品牌,同样的东西,中国货只能放在低档消费品中出售。我们创汇不是以质取胜、以品牌取胜,而是靠量。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服务。以服务促进消费、以品位彰显服务档次,满足当今消费者对品质、服务、品牌越来越高的要求。他说,过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揭露假货、以次充好商品,十几年之后,我们讲求品位、讲求品牌,中国应当有叫得响的世界品牌。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长、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副主任李保国,跑过很多企业,抓过质量,也推出过不少名牌。他说,做品牌,企业首先要有品牌意识和品牌理念,经营者的人品和素质,决定了他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品质高度。一个不讲诚信的经营者,难以打造出好品牌。在拉动GDP的投资、出口、消费三驾马车中,消费被提高到相当重要位置。一个没有好品质好品位好品牌的消费市场,是难以吸引国人去消费的。
最近丰田在全球召回问题汽车,事实上以前包括日本厂家在内,很多知名品牌汽车都被召回过,但这种“倒霉”的事,中国汽车厂家很少遇到。难道我们的汽车就没有一点问题李保国说,为了推进品牌,要求企业提供有品位、有品质的商品或服务,我们的《消法》应当制定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即当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在得知其生产、进口或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危险的缺陷时,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从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对其进行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
一个对企业主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着高要求的消费者,会使企业主有危机感,重视品质、品位和自己的品牌。但是,通过实施召回制度,则是强迫企业必须有责任意识,要对消费者负责。“长远讲,这是爱护企业,对企业发展有利的。”施银焕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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