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赔偿范围
我父亲2008年11月乘坐公交车时,因公交车急刹,在车内摔倒,断了2条小腿骨,左边胳膊骨开裂,公交车负全责,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因它与医院相熟,提供了一张说是负责我父亲在医院的全部治疗费用的保证单,暂没付任何费用。我父亲本身有糖尿糖,不知是否骨伤加重了他的病情,还是他的病影响了骨伤的愈合,现还没能愈合。在院期间同时治疗糖尿糖和骨伤,我担心是,出院时,我父亲治疗糖尿糖的费用是否也应由公交公司赔付
律师解答:
与事故有关的损失当然应由事故责任方负责,但与事故无关的相关费用,则不应由事故责任方负责。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