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两辆肇事车辆被交警部门认定了主次责任,这种情况下,责任承担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答疑:
受害方如因此情况对赔偿问题各方无法协商解决而起诉法院时,诉讼请求中,应明确要求肇事各方车辆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在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且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法院审判实践中是一般认定由驾驶人依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是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提醒:
因机动车双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属于无意识造成的损害后果情形。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肇事机动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可以作为肇事车辆承担内部“按份责任”的依据,但不影响肇事车辆对外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