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煤贩销售缩水燃煤坑农

大律师网 2017-04-14    人已阅读
导读:近日,海林市消协接待了一起由于煤贩子销售缩水燃煤而引发的坑农投诉。 2004年8月16日上午,海林镇蔬菜村村民孙景列来到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有一煤贩卖给他们的一车煤严重缩水。原来,消费者孙景列于2004年8月16

近日,海林市消协接待了一起由于煤贩子销售缩水燃煤而引发的坑农投诉。

2004年8月16日上午,海林镇蔬菜村村民孙景列来到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有一煤贩卖给他们的一车煤严重缩水。原来,消费者孙景列于2004年8月16日早晨坐在家中,听到外面有煤贩叫卖的声音,并且免费送到家门口,声称保质、保量、如果重量不够可以补齐并且接受任何处罚。消费者孙某和家人一合计,决定留下一车煤,这样既节省了运费,又解决了燃眉之急。于是,消费者与煤贩商定以每吨245元的价钱购买了一汽车煤,共计20吨,合人民币4.900。完车后,消费者往家中运煤,细心的家人用自家的膀秤称了称,发现竟然少了3吨煤。结果,消费者没有买到便宜煤反而损失了不少钱。因此,消费者协同家人前来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消协帮助追回受到的损失。

情况调查: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会同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展开了调查,查清了以下几项事实:

1、消费者孙景列确实从煤贩子崔某手中购得一车燃煤计20吨,合人民币4,900.00元整。

2、经过实地称量,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一车燃煤差了3吨折合人民币735.00元整,且经营者也承认了事实。

3、经查煤贩崔某没有办煤炭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办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

处理结果:

1、由工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崔某给予行政处罚合人民币3.000.00元整。

2、由煤贩崔某包赔消费者孙景列的各项损失合人民币1.000.00元整。

案例点评:

通过对此案的调解处理,我们深深感到,应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警示力度。端正消费理念,告之消费者到有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以免上当受骗。同时,也建议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打击力度,取缔那些无证煤贩。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