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外汇通知存款

大律师网 2017-04-19    人已阅读
导读:外汇通知存款是指客户在存入时必须约定通知期限,客户支取前,需提前通知,支取时按实际存期与支取日的通知利率计算通知存款利息的一种外汇存款业务。适用对象/条件:贸易项下或者资本项下有外汇业务收支的企事业单位

外汇通知存款是指客户在存入时必须约定通知期限,客户支取前,需提前通知,支取时按实际存期与支取日的通知利率计算通知存款利息的一种外汇存款业务。

适用对象/条件:

贸易项下或者资本项下有外汇业务收支的企事业单位和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允许保留外汇的其他境内机构。

办理提示:

1、我行外汇通知存款为7天通知存款;

2、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美元或等额其他外币,需一次存入;

3、最低支取金额为1万美元或等额其他外币,提前支取时应将支取金额通知银行。

4、在办理通知存款部分提取时,只能转账不得提取现金。

办理材料:

申请开立单位外汇通知存款账户的单位,如无外汇结算账户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开立通知存款账户申请书;

2、外汇管理局的开户核准件(如需要);

3、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正本有效证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5、法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开户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印鉴卡。若个人名章为非该境内机构、驻华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还需出具授权书。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