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又称为制品责任,它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或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产品制造者、销售商、修配者或承运人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网友提问:严格责任原则的确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在美国,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担保理论起着桥梁的作用。而在英国担保理论在合同责任之后就产生。
相关法律知识: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中,担保责任与英国类似,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充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的问题。在194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审理的“埃斯科勒诉可口可乐瓶装公司案”最早提出严格责任的思想。正式确立严格责任则是1963年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审理的“格林曼诉尤巴电器公司案。”特雷诺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只要制造商将其产品投放市场,又明知使用者对产品不经检验就使用,只要证明该产品的缺陷对人造成了伤害,则制造商就应对损害承担严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