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关于浦北县泉水镇横流等3个村委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浦北县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委托,对浦北县泉水镇横流等3个村委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浦北县泉水镇横流等3个村委土地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GXDYZB-2010-130
投资规模:项目实施面积214.10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701.264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11.1467万元。
建设地点:浦北县泉水镇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
1、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必须是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文件推荐的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
2、 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购买文件时间、地点:
请于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21日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四、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拟投入的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及拟投入的五大员2009年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来企业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进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各一份,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四、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1年2月15日下午15:30,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楼,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2月15日下午15:30,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楼
五、招标代理单位: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陆 工 电话:15878180826 0771-5533823
六、网站查询: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财政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