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招投标文件范本
18.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可是用现金,或使用支票、银行保函和汇票,由投标人按招标邀请函中明确的银行、账号合要求数额办理,于开标前规定时间交招标人。
18.4对未按招标须知第18.1和18.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5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24.2条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8.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 根据投标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22.5条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 根据投标须知第25.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书。
c. 未按投标须知第28条规定执行。
四、投标
19.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招标人、招标文件所指明的投标送达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
标书编号;
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副本"。
19.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正本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招标文件密封袋中。
19.4未按本须知招标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0.2投标人将根据本须知条款6.3条推迟投标截止日期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0.3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开标及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的代表参加,参加开标大会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将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
21.3招标人作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2.评标
22.1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买方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书采用相同程度和标准评标。
22.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2.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4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2.4.1投标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
22.4.2投标货物的质量合适应性。
22.4.3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
22.4.4交货期和供货能力。
22.4.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
22.4.6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
22.4.7其他特殊要求因素。
22.4.8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核信誉等。
22.5投标文件中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