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债权申报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推荐律师:刘平律师团 上海 13564272811 刘平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近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曾处理法律诉讼及非诉案件近千件,涵盖到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法律领域的各个方面。并曾担任数十家公司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