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国补偿巨灾风险 拟建地震保险基金

大律师网 2017-04-29    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台风、洪水等越来越频繁发生。就在过去的几周里,“碧利斯”、“格美”两个台风袭击了我国南方沿海地区,云南盐津发生了5.1级地震,导致巨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台风、洪水等越来越频繁发生。就在过去的几周里,“碧利斯”、“格美”两个台风袭击了我国南方沿海地区,云南盐津发生了5.1级地震,导致巨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灾害保险是分担、转移风险和加强社会参与的重要手段。”在28日举办的“纪念唐山地震30周年暨巨灾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上,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愿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研究分析灾害保险的措施,建立完善灾害保险的运行机制,提高抵御灾害、特别是巨灾的能力。

新近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对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据悉,我国在地震保险制度的研究上,近年来已取得积极进展。保监会产险部主任郭左践介绍,2003年,保监会联合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保险企业,成立了地震保险专题工作组,制定了建立我国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制度的初步方案。该方案提出本着“广覆盖、小保额、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拟建立地震保险基金,采取商业运用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运作模式。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