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计委:
为进一步规范“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精神,现将《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项目总体目标是:建设西部152所大学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实现校园网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高速联网;建设一批基于校园网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应用系统。
第二条 根据国家计委批复文件的精神,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校园计算机光纤主干网、校园网网络中心、开放网络机房、多媒体网络教室建设工程,省会城市城域网和非省会城市高速接入工程,网络管理和运行系统,教学、科研、管理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国家集中采购部分主要包括:主干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学生网络机房等关键设备,以及系统软件和通用工具软件等;非集中采购部分主要包括:城域网和高速接入设备、综合布线、光纤工程、机房建设和系统集成等项内容。
第三条 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为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根据《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管理与职责
关联法规:
第四条 国家西部大学校园网项目领导小组quot;西部大学校园网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与管理。省级项目工作小组对省会城市城域网、非省会城市高速接入和本省学校非集中采购部分招标投标活动实行监督与管理。项目承担大学在国家项目领导小组与省级项目工作小组的监督与管理下,具体负责本校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国家集中采购部分招标人为国家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活动由国家项目领导小组通过邀标确定招标代理公司,由招标代理公司依法招标。非集中采购部分招标人为西部152所大学,具体招标活动可视情况采取自主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
第六条 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部分的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数为11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数的三分之二。152个项目承担大学负责非集中采购部分的招标投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9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也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七条 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