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复函

大律师网 2017-05-01    人已阅读
导读:国家环境保护局: 你局环法[1995]206号来函收悉,经商国务院法制局,并报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不包括地区行政公
国家环境保护局: 你局环法[1995]206号来函收悉,经商国务院法制局,并报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不包括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部门。地区行政公署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可以

  国家环境保护局:

  你局环法[1995]206号来函收悉,经商国务院法制局,并报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不包括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部门。地区行政公署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